金融界12月26日消息 今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202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以及限制竞争制度。请问,下一步在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执法方面有哪些工作考虑?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人赵春雷回应称,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我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则,查处和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
下一步,将围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权威、提升制度效能持续发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积极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和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从近年来监管执法情况看,公用事业、工程建筑、城市管理、医疗卫生、政府采购等行业和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持续多发,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始终保持相关领域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及时回应经营主体关切。同时,加大案件公开曝光和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有效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是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执法手段。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系统构建了包括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议案调查通知书、针对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建议书在内的监管执法工具箱,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和查处阶段统筹采取提醒敦促、立案调查、执法约谈、行政建议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竞争监管与行业管理等政策协同。在查处案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有关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多发的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点及面推动行为的整体规范。同时,积极推动将有关案件查处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加强行纪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着力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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